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报税(时间:每月1号-10号)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申报。 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回访(时间:每月10号-20号) 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及时反馈给客户税务Z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至于什么是小型的经济组织,我国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一般可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而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这可以在国家税wu总局于1997年6月19日颁发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中找到依据。工作流程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届时客户将当月做账票据送到该公司,或该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地点收取当月做账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F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会计报表。